湖南佳铭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一、引言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技术正在重塑各行各业的运作模式,破产管理行业也不例外。破产管理人的履职工作涉及案件管理、财产清查、债权申报、资产处置、方案制定等多个环节,传统的人工操作模式存在效率低、成本高、风险大等弊端。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数字化工具为破产管理人解决实务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如何借助数字化转型契机,创新履职模式,提升履职能力,成为破产管理人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数字化转型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的影响
(一)提升履职效率
数字化工具可以实现债权申报、审核、公示等流程的线上化,替代传统的人工登记、纸质审核方式,大幅缩短工作周期;同时,大数据分析技术能够快速处理债务人的财务数据、经营数据,精准识别财产线索与债权关系,降低人工排查的时间成本。
(二)降低履职风险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可用于记录破产案件的关键信息,如债权申报数据、资产处置记录、重整计划表决情况等,避免数据被篡改或丢失;人工智能算法可以对关联交易、财产转移等行为进行风险预警,帮助管理人及时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优化资源配置
数字化平台可以整合破产案件的各类资源,如评估机构、拍卖平台、投资人、债权人等,实现资源的高效对接;同时,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精准匹配资产与竞买人,提高资产处置的成功率与价值最大化。
三、传统履职模式下破产管理人面临的困境
(一)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债务人可能隐瞒财务数据、财产线索,管理人难以全面掌握债务人的真实经营状况;同时,债权人分布广泛,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导致债权人对案件进展的知情权难以保障。
(二)流程标准化程度低
不同破产管理人的履职流程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导致案件办理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环节存在重复劳动,如债权审核中的材料核对,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四、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破产管理人履职模式的创新路径
(一)构建数字化案件管理平台
搭建集债权申报、审核、财产清查、进度公示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管理。债权人可通过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系统自动进行初步审核;管理人可通过平台实时更新案件进展,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同时,平台可对接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数据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财产清查与权属界定的效率。
(二)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化资产处置
利用大数据分析债务人资产的市场价值、行业趋势、潜在竞买人分布等信息,为资产评估与处置提供数据支持。例如,通过分析同类资产的拍卖成交数据,确定合理的起拍价;通过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投资需求,精准推送资产信息,提高成交率。此外,可引入人工智能定价模型,结合资产的实时市场动态,动态调整处置价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三)搭建线上化债权人沟通与表决平台
建立线上债权人会议系统,支持远程参会、在线表决,解决债权人分布广泛、线下会议组织困难的问题。系统可自动统计表决结果,生成表决报告,提高会议效率;同时,设置线上留言与咨询功能,方便管理人及时解答债权人疑问,减少沟通成本。
五、结语
数字化转型是破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破产管理人履职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破产管理人应积极拥抱数字化技术,加快推进案件管理、资产处置、债权人沟通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不断提升履职效率与质量。同时,需要行业协会与监管部门加强引导,制定数字化履职的行业标准,推动破产管理行业向专业化、智能化、规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