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
(2022)天耀破管字第22号
2022年4月15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庆真纸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肖长青、李文成的申请,作出(2022)湘07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纸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4月27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07破7号决定书,指定常德融海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天耀纸业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于2022年6月2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常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截至2022年6月24日资料提交截至日前,共有五家评估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现经管理人从参选评估机构提供的报价、资质规模、业绩、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结合本次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经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批,确定评估机构,结果如下:
选定机构:湖南湘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8日